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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严重超载司机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当事人:太冤枉,或是国内首个因超载被判刑公交司机
2022-05-24

因为严重超载,湖南一公交车司机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事司机不解:如果公交车超载就要判刑,国内很多公交司机都将面临牢狱之灾。经营多年客车后,湖南男子加入公交行列

李福生跑的是常宁市6路公交司机

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均注明涉案车辆是“公共汽车”

李福生是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县级市)人,今年41岁。近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李福生对于自己驾驶公交车超载被判刑的事非常困惑

,他说自己有可能是国内第一个因超载被判刑的公交车司机。

初中毕业的李福生别无他长,为了谋生,他学习了驾驶大客车的技术。案发前数十年,李福生一直经营营运客车,2018年3月,李福生将之前经营的营运客车卖掉,重新买了一辆29座的城市公共汽车,之后与常宁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城市公交车合作经营合同”,以合作经营的形式承包了常宁市6号公交线路。“常宁公交6号线是条城郊线,从常宁市至市郊的东冲村,全长约八九公里,设站点六七个。”

在李福生看来,客运班线是长途,路途比较遥远,城市公交是短途,有固定的站点。另外,班线客车与公交车的车身、车型也不一样。“营运客车一般只有一个车门,而城市公交有两个车门,前上后下”。李福生说,与常宁市公交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后,他办理了城市公交的所有手续,“车身喷有‘公交’字样,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性质是‘公交客运’,车辆交强险上标注的也是‘城市公交’”。由于是城市公交,超载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李福生说,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公交车超载是普遍现象,交管部门对此也实行人性化管理,很少有公交车因超载被扣分、罚款的。他根本没想到,在自己经营公交车一年半后,他的噩梦由此开始。

因为严重超载,先被吊销驾照后判刑

一审判决书

2019年9月24日下午3时许,李福生驾驶自己的公交车行驶至常宁市兰江乡双合村路段时,被常宁市交警大队查获,当时车上载有51人(不含司机),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之后,交警部门以李福生驾驶的营运客车超载百分之五十以上认定其为危险驾驶,对李福生处以罚款3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扣分25分的行政处罚。李福生说,他当时什么也不懂,稀里糊涂交了罚款,之后又因“危险驾驶”被关进看守所。

2019年10月8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李福生犯危险驾驶罪,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月,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李福生表示认罪认罚。李福生的辩护人辩称,李福生驾驶的是公交汽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另外,李福生在驾驶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即使超载人员数量较多,但整个车的质量并未超载。

常宁市法院审理认为,李福生驾驶大型普通客运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常宁市检察院指控李福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李福生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审理过程中,李福生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李福生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2019年10月18日,常宁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福生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福生说,被羁押期间,他整个人都蒙了,加之自己当时一点法律知识也不懂,就没有上诉。

学习法律后觉得太冤,提出申诉被驳回

李福生申诉被驳回

拘役刑满后,李福生查阅了大量法律知识,也咨询了不少律师,很多律师都称李福生被判处拘役确实有些冤枉。李福生说,公交车是特殊的公共交通工具,很多法律法规对公交车有特殊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李福生展示他的“释放证明书”

在公交车超载标准方面,2017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第四条规定,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按GB/T12428确定的站立乘客有效面积计算,每0.125平方米核定站立乘客1人。“也就是一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事实上,公交车再挤,一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个人,因此再挤的公交车都算上不超载。”李福生说,该规定同时明确: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核定乘员数应小于等于56人。“无论是从设立站立区还是不设立站立区来看,我的车都构不上超载。”

学习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后,李福生认为自己确实被冤枉了,他先是找到常宁市交警部门讨说法,常宁市交警部门根据“一事不两罚”原则,将原来对李福生的行政处罚3000元、扣25分改为处罚2000元、扣12分。就自己因危险驾驶罪被拘役一事,2020年2月,李福生以他的车是公交车而非客运车辆为由,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他无罪。今年3月11日,常宁市法院继续认定李福生驾驶的汽车是“大型普通客车”,且线路并不在城市之内,认为之前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了李福生的再审申请。

公交公司:确实是公交汽车

李福生驾驶的汽车到底是营运客车还是公交车?近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常宁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李福生驾驶的汽车确实是公交车。在他看来,李福生之所以受到交警部门、法院的处罚,不是因为超载,而是因为准驾不符。该负责人称,据他了解,李福生的驾照是A2,而根据规定,驾驶大型公交车需要A1驾照。对此,李福生坦承,他当时确实是A2驾照,与驾驶的车型的确不符,正基于此,他对交警部门后来认定的准驾不符处罚表示认可。近日,常宁市交警部门办理李福生案件的警官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对李福生的处罚依据是“准驾不符”,至于危险驾驶罪,那是法院判的,应向法院反映。

近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办理李福生案件的法官称,李福生驾驶的客车并非在城区运营,而且当天超载的很多乘客是小学生,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相关情况,他们专门写了一个回复意见,已转至常宁市委宣传部,所有对此事的采访,以该回复意见为准。2020年8月2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就此联系了常宁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称,他们确实收到了该意见,但能否公开,需要向领导请示。

李福生说,他被羁押后,公交车没人开,担心坏掉,家人就便宜卖掉了。之后,公交公司将线路经营权收回。“家里大小六口人,都靠我生活,车子卖了后,我没了工作,又身负罪名,一家人压力很大,希望相关部门能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尽快洗刷我身上的污点。”

律师:认定危险驾驶罪值得商榷

哪些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公交车超载能否定为危险驾驶罪?常宁市法院的判罚是否准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谌江涛介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李福生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为他洗去污点

谌江涛指出,根据《刑法》的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按照规定理解,只要属于从事旅客运输,存在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公交车也应该属于旅客运输的范畴,因此,判断驾驶公交车的行为是否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还要看公交车是否存在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情形。而《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规定,“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建设系统指标解释中也提出,运营车的额定载客量可按“客位数=车厢固定乘客座位数+车厢有效站立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允许站人数”计算,并指出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按8人计算。所以按上述规定来看,城市公交很难出现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现象。因此来看,城市公交也几乎不可能出现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现象,自然也不会因为超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了。

就本案而言,法官判决李福生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理由是李福生驾驶的客车并非在城区运营,而且当天超载的很多乘客是小学生,也就是法官的意思是李福生驾驶的客车不属于城市公交,并且可能有重大的安全隐患。“但是据此来认定李福生构成危险驾驶罪,我认为值得商榷”。谌江涛强调,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判断李福生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是需要严格适用法律规定,所以本案的重点还是在李福生所驾驶的车辆是否存在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情形,如果有,则李福生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没有,则李福生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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